释义 |
法律分析: 申报条件共有6类。在申报时,符合多项申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建议优先使用助学贷款申报。 申报条件中的第四类“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是申报条件中最为复杂一项,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建议如果家庭本身是低保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用低保或者建档立卡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十七条 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国际教育服务,培养国际化人才。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