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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释义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一、单方面应该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1、单方面申请离婚诉讼是由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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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