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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是否可以强制安排实习?
释义
    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实习,尤其是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要求学生去实习,是双方自愿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的措施。学校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协议那也是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的,而并不是学生跟用人单位签署的,所以学校无权强制学生去实习。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五条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实习期间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不给加班费是否违法?
    安排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实习期间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学校安排实习没有参加实习不给毕业证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进而获得毕业证,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学校强制去实习说不去没毕业证我打申请去别的单位实习学校不同意怎么办
    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实习,尤其是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要求学生去实习,是双方自愿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的措施。学校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协议那也是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的,而并不是学生跟用人单位签署的,所以学校无权强制学生去实习。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五条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学校强制实习,想离职,学校和公司不让步该怎么办?
    一、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到期不让走怎么办1、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按照劳动合同法态雹,合同到期将会自动与公司解除关系,如果员工不想续签合同,可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告知公司,这个要根据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2、如果公司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你离开公司,不在离职证明上面盖章,阻挠员工去其他公司就业,员工可按照合同上的有关条例去当地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3、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署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合同,如保密协议或者高宴闭友等人才离职相关规定,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话,需要提前根据公司的相关晌槐规定将这些规定处理妥当以后才能离职;4、为了保护切身利益,可以上网咨询一些法律顾问,比如当公司不遵从劳动合同法,故意拖延员工离职,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拖延期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按照双倍进行补偿。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返睁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脊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樱世枣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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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