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土文物交易新政策 |
释义 | 出土文物交易新政策如下: 1、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文物,以出土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标的; 2、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 ; 3、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以及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 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 5、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6、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构件; 7、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标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出土文物意思如下: 1、基本解释:从地下发掘出来的古代文物。也用作落伍、过时的人物或事物的谑语; 2、详细解释:被挖掘出来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文化石物。如:这一批出土文物主要的内容是商代的酒器; 3、出土文物的造句:这些出土文物,包括商代最精美的青铜器四羊方尊、国宝大铜铙、编钟等多件精品,形成国内外考古界不断关注的“宁乡青铜器群”。 综上所述,出土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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