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
释义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离职工资结算时间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为什么工资漏发当月就不能补发了 如果单位漏发劳动者的工资,当月能补发,经协商后也可以在下一个月补发工资。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实习期离职会扣押工资吗 实习期离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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