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7、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8、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9、拆除房屋。 一、拆迁的司法程序如何走 1、暂停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2、入户调查评估 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 3、内业计算 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申请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拿着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5、发布拆迁公告 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6、行政裁决 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7、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8、强制执行 对已生效的裁决或判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动迁是户主不是产权人能签字吗 不是。除了户主签字同意外,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具体拆迁流程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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