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认定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一、威胁别人属于什么罪名 威胁别人属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见如下: 1、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威胁恐吓他人安全属于什么罪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犯什么罪,视情况而定: 1、威胁恐吓他人安全的,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2、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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