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残疾证由本人或亲属持相关证件到当地残联申请,符合条件审查合格后,将会收回《残疾证》并注销作废。 因本人死亡而注销:由亲属携带《残疾证》和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到残联申请注销。 因本人康复而注销: 1、残疾人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出具相关证明。 2、携带《残疾证》和评定结果证明到残联申请注销。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 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条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