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工伤保险应当对受害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赔偿,而对于受害职工的继承人,是否应当考虑其权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一)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十级的,支付50万元;(二)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九级的,支付47万元;(三)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八级的,支付44万元;(四)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七级的,支付41万元;(五)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六级的,支付38万元;(六)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五级的,支付35万元;(七)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四级的,支付32万元;(八)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三级的,支付29万元;(九)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二级的,支付26万元;(十)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一级的,支付23万元。 2. 《继承法》(2017版)第十六条规定:遗产的承受人是指遗产留下的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应当归属的人。承受人包括继承人和遗嘱受益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具有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的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规定工伤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需要考虑继承人的权益。但是,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