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越地区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
释义 |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不需到原登记地法院,但不可协议离婚。离婚案件管辖原则:1)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3)无经常居住地,由原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夫妻任意一方可以在异地法院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需要到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但是不可以协议离婚。 1、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跨地区离婚手续所需文件清单 跨地区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文件清单: 1.身份证明:包括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结婚证明: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明:提供双方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 5.收入证明:提供双方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 6.财产证明:提供双方财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 7.子女证明:如有子女,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文件。 8.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9.律师委托书:如有委托律师办理,提供律师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家庭暴力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等。 请注意,具体需要提供的文件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文件要求。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不可协议离婚。具体管辖权的划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跨地区办理离婚需准备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子女证明、离婚协议书、律师委托书等文件。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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