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法》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法律目前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离婚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又不想诉讼离婚,那么就无法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