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规定渎职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渎职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多数出于故意,部分出于过失;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之便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量刑标准:渎职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应依照各具体罪名来量刑。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是: 1.犯罪客体 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 二、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有什么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主要特征有,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而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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