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籍管理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户籍所在地址,籍贯,出生时间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户籍室有以下职责:1、负责辖区内居民出生登记、户口注销、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制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漏登户口人员入户、出具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户籍证件遗失补发、户口登记信息核查、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等户籍业务的受理、审核和办理。2、负责需经调查核实,上报上级公安机关的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变更或更正、漏登户口人员入户等户口事项的审核,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市公安局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