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为: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适用一般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一般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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