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的情况是当案件是以调节方式或者申请撤诉的情况下,那么对缴纳案件的受理费就会减半收取,或者是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应当减半收取案件的受理费用。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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