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立案后能否撤销诉讼? |
释义 | 破产申请后可以撤诉,已立案的债务人诉讼中止。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清偿要求必须是无争议或已确定的债务,且能以货币评价。不能清偿应持续相当长时间,不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清偿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不依债务人主观认识。 法律分析 一、申请破产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如果已经立案的对债务人的诉讼应该中止。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关于破产中不能清偿的界定是怎样的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申请破产立案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此外,根据第二十条,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中止。关于破产中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丧失清偿能力的客观财产状况。其要件包括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已到偿还期限且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债务能够以货币评价、持续时间较长且可预见、以及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这些规定和要件将在破产程序中被考虑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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