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定抵销权是依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形成权的一种,只有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形成该种权利。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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