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时监督人要签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2、相关法规对评标过程资料没有规定,也没有规定需要监督人员签字。在实际评标工作中,根据招标项目评标需要,确定是否监督人员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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