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户籍所在地还是户口所在地 |
释义 | 离婚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登记所在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一、离婚协议签完可以不用领离婚证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签署完离婚协议后去原先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现在一方面由于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另一方面很多夫妻面临在外打工,返还原先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不便,现在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签署完毕后在夫妻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三、是否可以在异地补办结婚证 不可以在异地补办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只能到原登记机关,或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婚姻登记信息审查表; 3、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二寸照片3张。 结婚登记较长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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