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当事人借款必须要签订书面协议吗 1、当事人借款不是必须要签订书面协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借款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借款合同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为书面合同的证明力更强,能够证明事实存在,如果之后发生一些纠纷就可以作为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1、口头订立的合同有效,但必须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行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和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等,满足以上条件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