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于主犯的处罚: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类型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