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
释义 | 结婚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行政许可,只需要看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就可以判断。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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