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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