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债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一方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向法院执行部门增加另一方为执行人,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