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费用承担 |
释义 |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具体规定如下: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有两类: 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5%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一、合同无效案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合同无效案诉讼收费标准是需要按照财产的标的来进行判断,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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