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参考以下各派出所服务电话办理资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证明有合法稳定居住材料: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住单位的: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住学校的: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原件)4、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复印件和原件)之一5、证明连续就读材料: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参考来源:http://cdgaj.chengdu.gov.cn/cdga/c112365/2019-06/18/content_fe385fd6f9f94652b104923da19cc19c.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