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一、民间借贷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需要写明个人信息,你的请求,你的理由和相应的事实; 2、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若涉及到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证据材料,有协议的带上协议原件,没有协议的,就收据或者欠条的原件。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二、法院起诉追债需要提供的材料都有什么 向法院起诉追债应在诉讼时效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起诉状及能够证明有利害关系的身份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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