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写保全财产参与分配申请书? |
释义 |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书写:首先应当写明标题,即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其次要有明确的原被告身份信息,主体不能出错;再次应当写明保全请求,被保全财产的明确信息,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请求事项等;最后写上申请的法院名称,并签名、注明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增加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分割起诉书首先应该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起诉状应该写明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中应该写明需要分割的财产的具体金额,并且写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当事人应该签字并且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申请强制执行后需要写一份保全对方财产的申请吗? 一、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1、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如下: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为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尚未取得生效裁决当事人能否对被执行人财产以预留份额方式参与分配 参与执行分配的法律依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参与分配是指取得执行根据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开始执行程序后,债务人的其他已取得执行根据或者已起诉的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就所有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母亲死后财产怎么分配 母亲死亡后财产的分割方式:1、如果母亲有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2、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人财产分配不公怎么办 法律分析:老人分配财产不公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有权决定将财产分配情况,子女无权干涉老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权。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