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低价倾销的行为要点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大型企业或在特定市场上具有经营优势地位的企业。 2、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低价倾销行为。这里的低价倾销,如上所述,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构成倾销并非以低于成本价为条件,这一点不同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经营者低价倾销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以便独占市场。因此,并非一时就某一种商品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而是较长时间以较大的市场投放量低价倾销。有些国家在其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连续一段时间大量低价倾销,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无此类定量的技术性规定。综上所述,商家如果以明显低的价格在市场销售商品,会构成低价倾销,这样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都是行政处罚,对商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笔罚金。如倾销行为严重的,还能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