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不符录用条件、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关系影响本单位任务、违反法律被追究刑责的员工可被辞退。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劳动合同可以被用人单位解除: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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