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实习期内是否可以提前解约? |
释义 | 劳务合同中,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当事人身份和目的不同。实习期是为了学生提高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满足单位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双方磨合的期间。用人单位在实习期内有权辞退实习者,因为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务合同后,在实习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实习者的,实习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后,实习期内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实习者,双方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合同履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与试用期不同,实习期是学校与学生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素质、完成学业目的而约定的过程,而试用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更好地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磨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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