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当接到投诉侵权通知时,首先应了解清楚对方主张的诉求,同时审视自己被投诉的产品、作品等标的是否在事实上的确侵犯他方合法权益。的确存在侵权行为时,应当立即采取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措施。,2、协商。与投诉方进行协商,告知争议标的我方存在/不存在侵权的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3、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我方积极应诉,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进行抗辩。,一旦发现侵权,权利拥有人大多想挽回损失。而如果没有保存证据,直接联系侵权人进行投诉,侵权内容很可能会在权利人没有备份的情况下,被立即撤除。另外,网络证据具有“即时存有、即时灭失”的特征,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若权利人不及时固定并保存证据,很可能会导致日后维权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目前固定网络侵权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诉讼保全、公证保全和自行保全。,1、诉讼保全,在这里是指诉前证据保全,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由于网络上的信息可以随时复制、更改或删除,网络证据极有可能灭失。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可能会受到提供担保、限期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约束。,2、公证保全,即是由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证据保全,具体方式为公证机关对网络上的相关信息逐一打印并将取得证据的过程予以详细记录,形成一份客观完整的公证书。,3、自行保全,主要有以下三种:直接打印、直接保存网页、利用其他软件保存网页为脱机浏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及期限,即举证期限。逾期提交证据,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或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被投诉侵权后首先应及时了解侵权情况并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诉求和侵权情况,同时做好证据的固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