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调解书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法院不会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对调解书有争议时才会开庭。调解应达成双方自愿的协议,不得强迫,且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法院是不会对案件进行开庭的,如果当事人对调解书有争议,申请再审时,法院才会开庭审理。调解应当达成协议,且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应当重新审理案件?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是否应当重新审理案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关键信息,这些新发现可能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重新审理案件是必要的。其次,如果原审程序中出现了重大违规或程序错误,导致了审判结果的不公正,也应当考虑重新审理案件。然而,重新审理案件也需要权衡时间和资源的成本,以及对当事人的影响。因此,法院在决定是否重新审理案件时,应当综合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 结语 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种常见的结案方式。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如果当事人对调解书有争议,可以申请再审。调解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得强迫,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重新审理案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新的证据、程序错误等,以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同时也要权衡时间和资源的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