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安置房过户估价交税如下: 1.契税:税率3%,买方承担; 2.印花税:税率1‰,双方各担一半; 3.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税率20%,卖方承担; 4.增值税及附加:不足两年税率5.6%,卖方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印花税法》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