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样认定遗嘱继承 |
释义 |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法院这样会认定遗嘱有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遗嘱只处分了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发生遗嘱继承。 (二)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也就是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思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四)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依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来转移遗产,遗嘱的内容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及其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 只要遗嘱合法有效,便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无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一、遗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1)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2)遗嘱继承 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3)遗赠继承 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或者是按照上面三种情况分割完财产还有剩余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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