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材料 (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的书面报告;(3)、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5)、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的证明;(6)、父母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明;(7)、《房产权证或《住房证;(8)、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要提交《未婚证;(9)、已满十六周岁的非农子女要提交《失业证(若在读的要提交学校证明)。 注:以上提供的证件需复印件一份(A4纸)。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进行申请,提交材料; (2)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雷州市公安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说明:35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35工作日 业务表格 出生入户申请表、入户申请审批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