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
释义 | 家庭暴力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属于法律上的过错行为,并且由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这种赔偿不是代表一方少分,而是分割之后进行赔偿。 一、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吗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因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应适当给予补偿。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5、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6、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7、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8、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 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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