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破产后怎么办 |
释义 | 宣告破产后怎么办 宣告破产之后应该清算。 法定清算 法定清算是指按照企业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适用于各种性质的企业。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实行法定清算,因为作为综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只负有限责任,股东之间缺少信赖关系,如果实 清算 行任意清算,股权人利益就不一定能得到保护。根据清算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时的财务状况不同,法定清算可分为两类: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 普-通清算也称不停止支付清算,主要是指合营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等原因而引起的解散。通常在实施普-通清算时,企业的财务状况并非困难,不但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而且还有可能分配剩余财产。普-通清算的特点是清算事务主要由公司和清算机构按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法院和企业债权人不直接干预。 特别清算 当企业因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或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明显障碍时,只能通过法院实施特别清算。特别清算也称停止支付清算,是指企业因宣告破产或因财务状况恶化被迫解散而引起的清算。此时企业往往负债累累,普-通清算已无法进行。 企业清算程序 企业清算的主要程序有: (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即企业终止之日起,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 (2)清算机构成立后,就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 (3)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机构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送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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