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海外地能办离婚吗 |
释义 | 外地人在上海能办离婚手,但是只能诉讼离婚,并且有前提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请问在外地能够办理离婚手续吗 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只能办诉讼离婚手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双方要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二位的离婚申请可以不予受理。 二、离婚可否在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但是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时: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案件服刑期间犯人可以办理离婚吗 即使是服刑期间的犯人,也能够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但一般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因为服刑期间,罪犯的人身自由受限,而协议离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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