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
释义 | 根据国家法典或反家庭暴力法案,家庭暴力行为是一种过失。因此按照这种立法精神,家暴一方已经是要少分或不分财产了。但这种酌处权由法官来决定。 财产分离原则的分离。 1.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人和女人都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女人挣得少,分得少;离婚分割共有财产时,要尊重妇女的权利,保障她们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利。 如未达成一致意见,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为原则作出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为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如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另一方应得到补偿。合法地分割夫妻财产时,负有较大责任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这种补偿可以用分割的财产来支付,分割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从他们的个人财产中补充。法院在做出判决时要注意给予公平补偿,以平等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照顾家庭的利益。 一、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都是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然后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造成巨大的伤害同时有明显的悔过行为也是会处以缓刑,那么在被判处缓刑的过程中也是不能做出任何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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