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辞职的无期限合同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员工自行辞职无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主动辞职后是否有权获得无期限合同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动辞职的雇员通常不享有无期限合同补偿金的权利。无期限合同的补偿金主要适用于雇主解雇员工或合同终止的情况。主动辞职意味着员工主动选择离开工作岗位,因此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视为解雇或合同终止。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合同条款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家或就业法律顾问,以了解您在主动辞职后是否有权获得补偿金的具体情况。他们能够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和合同条款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主动辞职的员工通常不享有无期限合同补偿金的权利。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家或就业法律顾问,以了解主动辞职后是否有权获得补偿金的具体情况。他们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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