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认定 |
释义 |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明细,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其次确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确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因一方重婚、与他人长期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合法,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时,主要不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当允许;(五)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考虑到财产的物有所值,充分发挥物品的价值效用;(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财产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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