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税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办理契税申报的基本流程是: 第一、纳税人准备好纳税的相关资料:包括购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转移合同、婚姻关系证明等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若是首套购房的,需要开具首套购房的证明; 第二、纳税人到当地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契税申报,据实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第三、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资料及不受理的原因; 第四、凭窗口工作人员开具的契税缴款书进行缴款,缴纳完成后,回契税窗口领取契税完税证明,作为领取房地产证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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