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签字确认复印件;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地址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