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单位要进一步紧绷防控之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教职工、走读生离宁离溧和在校学生出校审批,实现跟踪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责任,做好校外来访人员、单位自聘人员、生活服务网点人员、基建工人等群体的出入校审批、信息排查和健康监测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留盲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