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不一个市医保卡能用吗 |
释义 | 能用,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异地就医备案均可掌上办理 《规程》明确了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包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市以外定点医药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市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 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其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参保市经办机构窗口或参保市公布的小程序、手机APP、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办理跨市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后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规程》要求,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服务,应当确认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接诊医师应当分别开具单独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处方,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分别予以结算;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接诊医师应当按照病种分别开具单独的门诊特定病种处方,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分别予以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