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是因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而离婚的就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领取到离婚证之后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