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法定节假日工资支付政策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即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因此,法定节假日单位应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支付劳动者三倍以上的加班费用。 一、企业不给工资怎么办 首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出现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情况,还可以得到其工资25%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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