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要约人的权利是如何确认的 |
释义 | 法律规定的要约人主要是指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同时,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受要约人主要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相对人。 一、构成要件是什么?要约是什么?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二、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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