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手机插卡不退,合法吗? |
释义 | 网购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违反了法律规定,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是无效的。退货运费由合同约定决定,如果商家承担退货运费,买方无需承担。合同的生效不受未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影响,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分析 一、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违法吗 1、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违反。网购过程中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此类店铺自行作出不加入七天退货的声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排除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无理由退货运费由谁承担 一般来说无理由退货运费由谁承担取决于合同约定,如果购买时约定好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就不需要买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任何店铺自行声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中关于退货运费的承担应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则买方无需承担。合同成立时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对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等情形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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